恩施州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

通讯员 2018-05-11

州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农业局,局属各科室(单位):

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成立十八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州政办函〔2017〕33号)要求,结合我州农业领域实际,现将州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一、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加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委员会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运行机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定期向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负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在农业领域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研究遏制本行业重特大事故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推进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指导、协调、调度农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各部门职能工作相结合,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四)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二、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一)成员单位

州委农办(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水产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气象局、州民政局、州移民局、州扶贫办、州烟草公司、州农科院、州农经局、州农机化办、州生态能源局、州农业执法支队。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州委农办(州农业局):承担州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抓好农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全州农业局系统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抓好农机安全、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安全、危化品农药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管理。

2.州林业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全州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州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发布森林火灾预警预报信息;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森林火灾隐患;评估、统计森林火灾损失,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指导、监督森林公园、景区(点)和其他涉林经营管理单位及个人落实防火措施;负责机关安全生产管理。

3.州水利水产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负责全州水利水产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生产,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稽查工作;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按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救,同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及调查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管理。

4.州畜牧兽医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负责全州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抓好动物检疫、兽药、饲料、生鲜乳等监督管理;负责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液氨制冷设备安全生产;负责机关安全生产管理。

5.州气象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负责全州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气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区域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工作以及以上项目的防雷安全的监管工作;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行政许可工作,按照机场管理机构确定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的限制高度和区域,向社会公布;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6.州民政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将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与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统一起来;负责全州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重点做好城乡福利院、老年公寓、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优抚医院、军供站、军休所、光荣院、烈士陵园、殡仪馆等单位的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各级民政机关、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机关安全生产管理。

7.州移民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抓好库区、安置区的防汛抗旱及库区滑坡体隐患监测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管理。

8.州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州各扶贫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管理。

9.州烟草公司(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负责全州烟草系统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州烟叶生产基地、加工场所、仓储和运输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州农科院: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抓好机关、实验室、科研基地、仓储等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开展好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11.州农经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负责全州农经局系统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

12.州生态能源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工程、设备和产品安全工作,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设备和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检测、检查,抓好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13.州农化办(州农机监理所):认真贯彻执行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全州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注册登记、检验、号牌核发及其驾驶员考证、发证、审验工作;拟定全州农机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参与农机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查处违反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指导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4.州农业执法支队: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对危化品农药进行安全管理;受理危化品农药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承担农药领域的执法检查和重大、跨区域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工作;实施对危化品农药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执法检查;负责实施农药市场监管及执法监督检查。

 

                                                                                                       州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办公室(代章)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