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2018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推广工作总结的通知

通讯员 2019-03-21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办):

根据《省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部门目标责任的通知》(鄂粮安办文〔2018〕38号)中关于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履行好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进一步推进我省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推广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16〕28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鄂农计发〔2016〕48号)两个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6~2018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推广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工作总结。总结2016~2018年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推广情况,包括地方重视程度,资金支持力度,主要做法,示范区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核心示范区面积,推广面积,主要成效,问题和建议等。

2.表格填报。填写《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推广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报送要求

请各地要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性,组织相关人员撰写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推广工作总结,填写统计表。由各市、州汇总后,电子版于3月28日之前发至邮箱:735650793@qq.com,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寄至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土壤技术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耕肥总站,易妍睿、吴润;电话:027-87391387。

附件: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推广情况统计表.docx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