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局(办),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7号)要求,我厅拟在全省开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
(一)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独立评审。
(二)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的人员。其中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占70%以上,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占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总量的50%以上。
(三)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多单位合作团队。
贡献奖和合作奖不分奖励等级,均按丰收奖一等奖对待。
各奖项具体申报条件、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成果效益测算标准、评审标准和申报材料等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掌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7号)及相关附件请从农业农村部网站下载,网址为:
http://www.moa.gov.cn/gk/tzgg_1/tfw/201902/t20190215_6171422.htm
二、奖励指标分配
农业农村部在本次丰收奖申报工作中对各省市实行指标定额,各省市按照推荐数与奖励数的2:1的比例进行差额推荐,经农业农村部组织评审后确定最终各奖项获奖项目和人员名单。为提升我省丰收奖申报质量,增强竞争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分配我省的丰收奖指标数,我厅对各奖项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一)成果奖 。
1.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每地推荐不超过1项。
2.厅直单位每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省农科院等单位不超过3项。
(二)贡献奖 。
1.天门、仙桃、潜江、神农架林区,每地推荐不超过3人(其中乡镇农技人员不少于2人)。
2.黄石、鄂州、随州,每地推荐不超过4人(种植业、畜牧、水产、农机各行业1人。其中县乡农技人员不少于3人,乡镇不少于2人)。
3.其他市州每地推荐不超过6人(种植业、畜牧、水产、农机各行业至少1人。其中县乡两级不少于5人,乡镇农技人员不少于3人)。
4.省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科研单位不超过5人。
(三)合作奖 。
经省级丰收奖评审小组遴选,确定一家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牵头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厅直有关单位按照各奖项的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和分配指标,在本辖区、本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丰收奖推荐和申报工作,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推荐函及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推荐函包括推荐项目数量、名称、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奖别、等级以及公示情况等内容,并附丰收奖推荐汇总表。申报单位和人员应该在本单位公告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二)省农业农村厅成立由7-9名专家组成的丰收奖省级评审小组,负责对市州和相关单位推荐的丰收奖奖项进行初评,按照农业农村部分配给我省的三类奖项的指标数,确定我省推荐上报到农业农村部各奖项的项目和人员名单,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分配给各单位和人员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和打印。
(三)丰收奖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在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提出书面异议,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奖励等级不属于异议范围。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签署真实姓名。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丰收奖的申报工作,要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把优秀的推广成果和推广人才推荐上来。申报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兼顾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等各行业,成果奖完成人和突出贡献奖要严格按照通知确定的各级农技人员的比例落实。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个丰收奖奖项的申报。
(二)本次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5年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能申报丰收奖,参公单位可以申报。
(三)丰收奖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补正。一旦发现申报格式不规范、材料不全、人员身份不实、比例不符合要求等,将直接取消申报项目和人员的报奖资格。
省级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8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罗蓓蓓
联系电话:027-87661052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珞路519号,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楼429室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