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机、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适应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转型升级需要,我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附后),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4号)。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由于这一制度发布时间较常年偏晚,2018年统计调查数据上报时间后延至2019年3月31日,以后年份按制度要求时间报送。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政策规划处 滕雪飞
联系方式:010—59192862、59192876(传真)
njhcyc@agri.gov.cn
附件:农办机〔2019〕2号.CEB
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doc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