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自2018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恩施州食药监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批次,其中检验合格的29批次已在2018年底的第17次公示,不合格的13批次因核查处置需要确认,故于本次公示,具体抽检信息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要求相应县市局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一步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2019年1月16日